星期六, 十二月 26

本宗法師的責任與義務

轉自:香港真佛報:真佛密語集


今天我們再講一講將來剃度的法師的責任跟義務在那裏,在我們宗派裏面剃度的法師要分成兩種。一種是住寺的,就是你住在寺院裏面,住寺的當然是由寺的負責人來分配工作,讓你去做這些事情。那麼寺當然要安排你的生活一切。你自己本身也要為寺服務,由寺裏面的負責人分配任務給你去做,這是住寺的。



       不管你是住寺的,或者是你剃度完了你不願意住在寺裏面,那你就可以回到自己修行的地方,不管住在那裏。這是兩種,一種是剃度完了,你就是有自由之身,你住在那裏都可以。一種是住寺的。不管你是住在寺的,或是你離開寺自己到修行的地方去,都必須要依照真佛宗的出家戒律來守出家戒,這是第一點。第二點是過去已經講過了,你出家修行就要修七個清淨法,這個七個清淨法你一定要做到。第三點是你自己可以修自己以外,還要去渡眾生。所以,出家的意思是「上求佛果,下化眾生」。就是這個意思,你必須要一面教一面學,教學相長,這兩面都要做到。


        不管是住在寺或者是離開,都要去渡眾生,都要勸請皈依真佛。你可以做一些法事,可以幫人家祈褔,幫人家超渡,幫人家劃符,另外幫人家化大悲咒水,都是可以的。你只要心到、口到、意到,你就不犯戒。但是,你心不到、口不到、意不到而有貪念去做這些法事的話,就是犯戒。也就是說一個出家的師,他在修法的儀軌當中完全符合儀軌的話,沒有漏失這個儀軌,那麼所行的一切法事就不是犯戒,是可以做的。所以你說劃符,欶大悲咒水,幫人家祈褔,超渡,誦經都是可以的。但是你假如是用別的心念來做這些法事,並沒有真正為眾生,不是用百分之百的全心,或最清淨的心去做這些法事,而是為了貪取供養去做這些法事的話,就算是犯戒。差別就是在這邊而已,犯戒跟不犯戒就是這個差別。


        法師是「以法為師」,要做佛法上的一些事情,都是可以的。在宗派裏面的分堂有邀請你去的,可以去,也可以說法,在宗派裏面上師沒有邀請你去的,勉強要去,是跟我以前所講的上師守則是一樣的,因為分堂沒有請你,你一直要去,那是不好的。也就是兩廂情宜,兩邊都認為歡迎你來,那你也想去,這樣是最好的。
 
         所以,不管如何,你在這一方面來講,你可以自己衡情論理,那一點是合的,那一點是屬於不合的,也是說那一點如法,那一點不如法的,你自己可以權宜可以想一想,應該是可以知道的。到每一家分堂去,先要分堂邀請你,就可以說法,因為你是法師,你是出家眾,你可以講法,但是你講的法是如法,佛菩薩歡喜,講得不如法,佛菩薩不生歡喜的心,那要因果自負。「說法」講得如何,對或錯,其中有如法與不如法,這是因果自負,所行的一切法,同樣的是因果自負,這樣大家應該明白了。
 
         所以,上求佛果,下化眾生,是所有一切法師的責任,也是義務。宗派有法師是住寺,有住在外面的,他們所做的一切行為是如法跟不如法,自己經常要權宜一下。所做的一切自己要守戒,合於戒,不合戒的,不合於法的都要注意。
 
嗡,嗎呢啤咪,吽。
 
 蓮生活佛開示
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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